“两月吃药公斤”别退费了事
文丨殷国安
陕西商洛一近六旬男子因患精神类疾病,在商洛市镇安县精神病防治院封闭式住院两个半月,医院的收费清单上记载着给其“服用”了余公斤中药材,平均每天的中药材用量多达近20斤。对此,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已有了初步调查进展。7月19日晚,陕西商洛镇安县卫生健康局立即成立调查小组,进行了初步核查,报道情况基本属实。(7月20日澎湃新闻)
镇安县卫生健康局一位张姓工作人员表示,当事病人住院期间服用的是中草药,里面含有的莱菔子和川楝子,它们的计价单位标准应该为克,但是在收费计价的时候,打成了千克,所以导致多收了病人的费用。张姓工作人员就此表示,他们准备会同医保等相关部门,医院进行查处,同时向病人进行解释说明、退费,并由医保部门追回所涉医保费用,医院进行整改。
问题发现了,但并没有交代清楚原因。一个需要弄清楚的问题是:到底是“误收”还是故意?当药单上药的用量扩大了倍,同时治病费用也扩大倍,怎么没有引起相关人员的怀疑而发现问题?从制单、收费再到医保报销,难道没有一个人感到奇怪?如此一路绿灯通过报销,岂不是说明我们的相关审核程序也是形同虚设?
所以,让人不得不怀疑,“输入错误”是不是在打马虎眼?是不是在以此来搪塞而逃避责任?其背后更让人怀疑的是,这其中有没有过度医疗的问题呢?毕竟,时下,医院都大量存在过度医疗,民办精神病防治院就更容易让人质疑了。
另外,我们真不能排除是故意骗保的呢——这确实需要进行甑别。医院需要自证清白,监管部门也应该进一步查个水落石出。对于这起事件的处置,镇安县卫健局表示,医院进行查处,同时向病人进行解释说明、退费,并由医保部门追回所涉医保费用,医院进行整改。看这意思,难道是只要退费就行了?
长期以来,医院乱收费的丑闻我们听得多了,什么病人一天吸氧72小时、8元胶布错按元导管收费、一天按25小时收费,现在又增加了一个典型:两个半月“服用”六百公斤中药材,平均每天中药材用量约达20斤。医院乱收费的手段也是五花八门,包括重复计费、延长时间、增加项目、改换名称等等,现在又有了“把克改成公斤”的新创造。
医院乱收费为何久治不愈,成为“癌症”一样的不治之症?我以为一个关键的问题是,对于乱收费于缺乏打击处罚的力度。现在,医院的乱收费,只是把钱退给患者就算了,很少追究有关人的责任,更没有进行经济处罚,这当然毫无震慑力。
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是,医院乱收费被发现的概率非常之低。第一,10个治病的人,想去查点每天医疗项目、收费的不过一、两个,普通老百姓也看不懂医生写的天书;第二,即使去审查账目,也只是能发现悬殊过大的明显的部分问题。可见,医院乱收费被查出并退款的总的比例只占百分之几,90%以上是不能发现的。例如本案,把克变成公斤,这么明显的错误,在欠费的3年多时间里,医院多次催缴欠费,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其中的错误。医院乱收费有恃无恐的原因。
因此,对医院乱收费的治理,除了追究行政责任之外,最有力的办法就是进行经济处罚。
一是,根据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第七条规定,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,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,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,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,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。
二是,根据《消法》规定,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,消费者享有“退一赔三”的权利。如果实行这两条,医院乱收费一旦被发现,医院“偷鸡不着蚀把米”,不再是“零成本”了。